西安市食药监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面加强食品销售者现场制售食品监管。在销售食品或提供研磨服务时,均不得宣传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
近年来,现场制售食品越来越热火,在环境卫生、消毒等方面存在不少食品安全隐患,市食药监局将依法查处不具备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条件而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的行为。在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加工制作和销售环境及设施、设备等条件,并取得相关食品经营项目许可,防止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工作,把好原料进货关,严禁购进无合法来源或不可追溯来源的食品原料。
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以劣质、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禁止其销售未经许可预先研磨混合好的食品。对为消费者提供现场研磨加工服务的食品经营者,禁止其在加工制作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使用药品和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禁止与中药材性质的食品混合研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