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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外卖起诉腾讯、搜狐等多家网络公众平台侵犯名誉权

2016-08-22 海淀法院网 334 0
核心提示:海淀法院网19日公布案件快讯,因主张微信等公众平台发布内容不实文章侵害其商誉,百度外卖的运营主体北京小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海淀法院网19日公布案件快讯,因主张微信等公众平台发布内容不实文章侵害其商誉,百度外卖的运营主体北京小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小度生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多起名誉权诉讼,分别要求相应平台运营主体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微信公众号主体北京亿商联动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名誉侵权责任。
原告百度外卖诉称,近日,在注册主体不明的微信公众号“CEO来信”、“生煎孢子”中分别登载《百度又出大事!自营餐厅厕所洗菜,缺德是百度第一生产力》、《西二旗不止盒饭有毒》等文章。北京亿商联动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号“O2O播报”中,发布了《百度又出大事!自营餐厅厕所洗菜,缺德是百度第一生产力》一文。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公众平台上名为“互联资讯”公众号登载了诸如《百度外卖被曝自营黑作坊、代言人刘诗诗连夜删微博》、《使用过期菜品、百度触碰了食品安全底线》、《聚焦百度外卖自营过期食品三焦点,李彦宏或担责任》、《百度美团黑外卖扎堆,处理不能“罚酒三杯”》等多达16篇网文。
原告认为,上述文章内容严重失实,阅读量、转载量巨大,对原告声誉和商业信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故而分别起诉要求平台运营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封停该公众号以消除影响,并提供公众号的运营者信息。原告另起诉要求微信公众号主体北京亿商联动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封停该微信公众号以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在微信系统中广播和其他全国性的纸媒首版和网络媒体首页刊登赔礼道歉的声明,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200元等。
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这4起案件,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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