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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药监局通报两批次酒氰化物超标

2016-08-18 食品伙伴网 329 0
核心提示:据安徽省食药监局消息,8月17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公布2016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共抽检7类食品370批次样品。其中2
据安徽省食药监局消息,8月17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公布2016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本次共抽检7类食品370批次样品。其中2批次酒类检出氰化物超标。
这两批次酒信息如下:
无为县无城家得福超市西大街店经销的国营涡阳县高炉老酒厂生产的纯粮液酒(生产日期/批号:2015/12/26)、大烧坊酒(生产日期/批号:2015/6/18)氰化物超标;
现行国家标准GB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氰化物的限量指标为:氰化物(以HCN计),粮谷类≤8.0mg/L(按100%酒精度折算)。该标准已于2013年8月1日起实施。
安徽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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