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批办意见(见附件),现将《国家标准委关于征求第1批4930项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意见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6〕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于2016年8月18日前,提出意见(格式按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反馈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无意见也请反馈)。
联系人:曲波024-23849482、郭志刚 024-31512627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