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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食药监管局提示:“撩螺”应避免食用织纹螺

2016-08-10 南宁晚报 331 0
核心提示: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 说到螺,南宁人都不陌生,撩螺更是日常的一种夜生活,但是,记者在这里要提醒市民:不是什么螺都可以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 说到螺,南宁人都不陌生,“撩螺”更是日常的一种夜生活,但是,记者在这里要提醒市民:不是什么螺都可以撩的,因为有些螺是有毒的。8月9日,南宁市食药监管局发出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风险提示。
  通知称,夏秋季节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织纹螺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会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为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风险提示,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如果消费者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可以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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