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讯(张锋)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和国家总局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械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8月4日,宁县食药监局召开了全县区内外药械配送企业集体约谈会。县局党委书记、局长雷继荣,党委委员、分管药械副局长张廉君,党委委员、药品稽查局局长刘远途,药械化监管股工作人员,药械配送企业负责人及片区销售负责人共计4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廉君同志从十个方面有针对性摘要学习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及《总局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112号)有关政策,并对辖区未备案药械配送企业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通报;刘远途同志通报了我县药械配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
县食药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雷继荣同志讲话指出,近年来,宁县辖区内的药械配送企业多数都能够做到诚信、合法经营,企业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加强,药械质量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多年来未发生药械质量安全问题,为宁县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和繁荣医药经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和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挂靠走票成为一些企业的“潜规则”; 二是冷链药械管理问题仍然较多;三是违规配送药械现象严重,给无证单位或个人配送药械的行为普遍存在;四是配送药械时不提供有效合法资质、销售凭证、税务票据、每批次检验报告书,货款收取存在现金交易行为,导致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票、帐、物、付款去向、检验报告书不对口;五是配送企业备案不及时或者不备案配送药械,导致部分资质不全或无资质企业违法违规销售药械。
关于今后工作,雷继荣明确要求:一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要全面加强药械安全管理;三要严格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四要严惩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五要共同构筑药械安全防线。将风险管理融入药品经营全过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不断提升药械经营质量管理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