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发布日期】 2016-06-30
【生效日期】 2016-08-01
【效 力】
【备 注】
【发布文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发布日期】 2016-06-30
【生效日期】 2016-08-01
【效 力】
【备 注】
为加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保证粮油仓储能力满足粮食宏观调控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
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