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佛山:“太无良”干豆浸泡漂白粉 冒充新鲜豆出售

2016-07-22 羊城晚报 412 0
核心提示:  佛山首宗豆类添加食品着色剂案宣判,两兄妹分别获刑一年和两年  为了改善干豌豆、干毛豆的卖相以提高销售量,禅城区扶西市
  佛山首宗豆类添加食品着色剂案宣判,两兄妹分别获刑一年和两年
  为了改善干豌豆、干毛豆的“卖相”以提高销售量,禅城区扶西市场的批发商贩余某皇、余某香兄妹竟用漂白粉、果绿染色剂等化工原料将干豆浸泡染色,再分销给其他市场的商贩出售。
  20日,禅城区检察院向社会通报,经该院起诉后,余某皇、余某香兄妹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两年,并处罚金12万元。据了解,这是佛山市首宗豆类添加食品着色剂获刑案件。

  案情: “秘方”泡豆卖相诱人
  2014年6月左右,来自湖北省监利县的余某香在禅城区扶西水果批发市场开了一家批发店铺,出售毛豆、豌豆等食品,哥哥余某皇则在店里帮忙泡豆子、送货。他们卖的“新鲜”豆子不分季节,只要豆子的行情好,卖得比较贵,他们就能生产。因为他们有让干豆变新鲜豆的“秘方”。
  据被告人余某香供述,他们每天都用直径约120厘米,高约80厘米的大塑料桶浸泡干豌豆、干毛豆着色,“秘方”就是先用2至3两的漂白粉浸泡约5小时,待豆子发胀后,再加入半斤左右调好的果绿水浸泡5小时,随后放干桶里“秘方水”并加入自来水和洗洁精过水后,就可以把豆子拿去晾干了。这些干豆每斤可以浸泡出1.7斤至1.8斤的豆子,而且泡过后颜色鲜绿亮泽,卖的价钱也高。
  秘方浸泡的“新鲜豆”按每包30斤打包后,余某香、余某皇会亲自送到扶西易运批发市场、罗村中南市场、大沥桂江蔬菜批发市场的代销商贩进行分销。
  据了解,余某香按每包30元的价格卖给市场的分销商贩,市场商贩则按照行情以每包30至55元的价格售出。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月至5月28日,余某香等人通过上述方法浸泡加工,销售豌豆共4456包、毛豆共604包,共计人民币227700元。
  争议: 豆子可添加着色剂?
  经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余某香等人浸泡的干豌豆、干毛豆的液体中检测出柠檬黄着色剂(0.038g/kg)和亮蓝着色剂(0.010g/kg),扣押的果绿水中检出柠檬黄着色剂(8.07g/kg)和亮蓝着色剂(2.25g/kg)。柠檬黄、亮蓝着色剂均属于人工化学食品添加剂。
  庭审上,被告人余某皇的律师辩称,余某皇等人生产、销售的豆子为农产品,法律没有禁止在农产品中使用着色剂,公诉机关的指控缺乏依据。
  对此,办案检察官指出,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是指来源于雷竞技ap官网入口 的初级产品,即雷竞技ap官网入口 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他产品。涉案的干豌豆粒、干毛豆粒系浸泡加工而来,直接供人食用,不符合农产品的界定标准,应属于食品。
  检察官表示,根据《 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均有强制执行标准,余某香、余某皇违规使用人工着色剂浸泡干豌豆、干毛豆的行为属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但目前并无证据显示该行为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因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两被告人应认定为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以次充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完全采纳检察官公诉意见,对被告人余某香、余某皇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一年,并处罚金12万元。
举报0 收藏0 打赏0 评论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手帮助| 信息发布规则| 版权隐私| 服务条款|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广告服务| 积分换礼| RSS订阅| 违规举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