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18日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8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及膨化食品,罐头,水果制品等食品313批次,其中6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92%。
(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茂名市方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3月12日生产的规格为2升/瓶的方香调和油,过氧化值超标;2、标示为茂名市方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3月12日生产的规格为2升/瓶的方香压榨花生油,酸值/酸价(KOH)超标。
(二)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普宁市里湖鸿源凉果厂(分装)2016年3月7日生产的规格为150克/罐的甘草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2、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顺展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3日生产的规格为260克/瓶的金桔皇,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三)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南丁水产加工场2016年1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200克/袋的响螺片,检出亚硫酸盐。
(四)饼干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广东趣园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6月18日生产的规格为310克/盒的玛咖酥性饼干,过氧化值超标。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广东省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告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公告,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