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 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增补的《有机茶生产技术规程》等12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予以下达(见附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确保项目计划按期完成。
联系人:蒲贵昌
电话:028-86607605
邮箱:sczjpgc@163.com
附件:《有机茶生产技术规程》等12项地方标准增补计划汇总表
四川省质监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