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7月5日讯 (记者苏冉) 只因销售了40多元过期食品,济南一企业付出了被罚5万元的代价。市食药监局5日发布的新一期食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显示,山东亿百葩鲜商贸有限公司济南明月华庭分公司因销售过期食品,被食药部门罚款人民币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4.80元。
此外,济南天甲经贸有限公司和平全聚德烤鸭店因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被警告并没收食品“水晶拉皮(湿粉皮)”25袋,罚款10000元。
济南船歌餐饮有限公司因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被历下区食药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处以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