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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冷饮“甜蜜陷阱”:产品过保质期含糖量超标

2016-06-30 福州晚报 348 0
核心提示:  福州晚报6月30日讯(记者 李永华)福州近期持续高温,超市、便利店的雪糕、冰激凌等冷饮食品进入销售旺季,有的市民整箱购买
  福州晚报6月30日讯(记者 李永华)福州近期持续高温,超市、便利店的雪糕、冰激凌等冷饮食品进入销售旺季,有的市民整箱购买,放在冰箱里囤着吃。但是,这些冷饮食品也有不少“甜蜜陷阱”。
  “这几天持续高温,冰激凌、雪糕都特别好卖。”铜盘路附近一家冷饮批发店的老板告诉记者,近期福州高温,冷饮食品的销量直线上升,有时一天要补好几次货。
  记者发现,各大超市的冷饮销售现场同样热闹,品牌冷饮已经被摆到了卖场冷藏区的醒目位置,不少市民将家庭装的整盒冰激凌、冰棒或雪糕放入购物车。
  不少市民一味贪图清凉却不控制摄入量,便很容易掉进“甜蜜陷阱”。日前有媒体对市场上20款冷饮的含糖量进行测算,发现和路雪、蒙牛、雀巢三款净重在250克以上的大份冰激凌,含糖量超出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每日糖摄入量。
  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多数品牌冰激凌都有含糖量百分比标志。按含糖总量计算,一份275克重的和路雪香草口味冰激凌含糖量达65克,雀巢巧克力味冰激凌(251g)含糖量为49克。而一些散装冰激凌没有明确标出含糖量。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成年人每天摄入的糖不应超过25克,按此标准,一些冰激凌的含糖量已超标。
  除了含糖量问题,冷饮保质期也容易被市民忽视。据介绍,2008年国家取消了统一的冷饮保质期标准,现在都是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来确定保质期。记者走访发现,超市各种冷饮食品保质期从半年到2年不等,一年前生产的“高龄”雪糕冰激凌并不少见。例如超市冰柜销售的哈根达斯冰激凌,生产日期为2015年七八月份,保质期为24个月,正在打折促销,原价88元/盒,现价只要68元/盒。对于这种“跨年”冰激凌,商家要么打折促销,要么新老包装混合摆放出售。
  产品虽在保质期内,也有市民担心卫生质量问题。营养专家表示,如果冷冻环境达标,保质期内一般不会有问题,但是如果雪糕存在变形、结板等现象,很可能是融化后再冷冻的,这种雪糕尽量别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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