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细则》,我委决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集贵州省2016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项目,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协助组织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16年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应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我省食品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体现我省地方特色以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除食品添加剂、新食品原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外,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方可建议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三)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但需要在贵州省境内统一实施,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立项范围
(一)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包括食品分类和食品安全术语,食品中污染物和致病性微生物限量等;
(二)食品产品安全标准;
(三)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
(四)基础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
(五)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
三、报送方法
(一)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的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面的力量,并结合行业实际,提出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
(二)各单位和社会团体提出立项建议时,应包括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背景和理由、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
(三)报送材料包括:《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目申请表》(请在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申报拟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说明。
请各单位及个人于2016年7月30日前将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联 系 人:顾华、陆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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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