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16年第6号
【发布日期】 2016-05-3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发布文号】 2016年第6号
【发布日期】 2016-05-3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根据《
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发酵乳杆菌CECT5716(Lactobacillus fermentum) 等3个菌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通过。将发酵乳杆菌CECT5716(Lactobacillus fermentum)、短双歧杆菌M-16V(Bifidobacterium breve) 列入《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将凝结芽孢杆菌(Bacillus coagulans)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