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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电动车行里面蒸馒头 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都没有

2016-05-31 齐鲁晚报 296 0
核心提示:齐鲁晚报泰安5月30日讯(记者 张伟 通讯员 侯飞 李云舒)原本是电动车专卖店,门口却卖上了馒头,店员没有健康证,店家拿不出食
齐鲁晚报泰安5月30日讯(记者 张伟 通讯员 侯飞 李云舒)原本是电动车专卖店,门口却卖上了馒头,店员没有健康证,店家拿不出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样的馒头,大家还敢放心吃吗?30日下午,岱庙办事处辖区多部门执法,查获一处馒头店,目前已责令改正。
近日,泰安岱庙城管中队在巡查时发现,位于泰良路北头路西的鋆龙电动车专卖店,多次占用人行道,进行店外摆放经营,屡次劝诫后仍不改正。“门口挂的虽然是电动车专卖的广告,但实际上卖的却是白花花的大馒头。”这一现象,令执法人员起了疑心。
5月30日下午,岱庙办事处城管中队、食药所、安监办执法人员联合,前往该电动车专卖店查看情况。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出示证件,讲明来由。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铺门口摆放有笼屉和馒头,店内笼屉堵塞安全出口,拖地线缆未采取防护措施,多个蒸炉的电线缠绕在一起,插线板距离蒸炉和煤气罐,只有不到半米的距离。袋装面粉在屋内堆积如山,四周并没有任何防火措施。更令执法人员诧异的是,看店伙计竟若无其事的在馒头房内抽烟,连最基本的安全意识都不具备。
执法人员要求其出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该伙计以老板在外地,赶不回来,自己也不清楚证件放在哪里为借口,迟迟不肯出示。
两小时之后,馒头店老板终于现身,解释其电动车广告牌为前业户所设置,其馒头房开业以来一直未更换,并出示了营业执照,声称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正在办理中。
执法人员告知其违反了《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安监执法人员也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整改之前不准继续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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