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商务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产品交易市场食品快速检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后新改扩建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应依法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站,配备检验设备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今年,省商务厅确定了23家农产品交易市场新建改造任务,各地商务部门要在这23家及今后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中,设置食品快速检测站,作为检查验收的一项重要指标,列入考核内容。对未按要求设置食品快检站的交易市场,不予验收通过。
同时,各地食药监管部门将监督和指导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依法建立快速检测站,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履行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将农产品交易市场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对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未建立快速检测站的市场开办者,一律不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