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5月26日讯(西部商报首席记者金奉乾) 5月25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发布了2016年第56期公告,公布了对陇南市祥宇油橄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合格橄榄油核查处置情况。
甘肃省食药监局表示,2016年1月接到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标称陇南市祥宇油橄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特级初榨橄榄油酸值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通知后,省食药监局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不合格产品名称:特级初榨橄榄油,不合格项目:酸值,标准指标:≤1.6mg/g;实测值:2.40mg/g;检验结论:不合格。
省食药监局要求,全面停止销售并召回该批次产品。食药监部门依法对涉案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没收非法所得768元,罚款50000元,共计507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