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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商场出售低价酒夸大功效 消费者获赔500元

   2016-05-25 厦门日报3360
核心提示: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林琳菁)张先生近日在集美一家购物商场买了一瓶打着具备补肾养神功效广告的酒,售价仅为7.5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林琳菁)张先生近日在集美一家购物商场买了一瓶打着具备“补肾养神”功效广告的酒,售价仅为7.5元。喝完这瓶酒后,他觉得没有感受到任何效果,便向商家反映,对方给的解释是“每个人喝完的效果都不尽相同”,不承认广告宣传有假。一气之下,张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商家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往往倾向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市场监管人员表示,普通食品包装上明示“功效宣传”,属于违规行为。经过集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最终同意按照《消法》第55条规定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张先生最终获得了500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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