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5月24日专电(记者李斌)柳州“问题奶”涉嫌进入多家幼儿园一事被公众持续关注。柳州市政府5月24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涉及与“柳州市红日奶牛场”这家存在问题的奶牛场有业务往来的幼儿园共有46家,未发现超许可范围内的产品进入幼儿园。
目前,因部分幼儿园在购进食品时未完全尽到进货查验的主体责任,目前已对9家涉嫌违法的幼儿园立案查处。
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林卫介绍,涉案企业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饮料(蛋白类饮料,可生产含乳饮料)。经查,这家企业共生产10个品种的产品,其中6个品种的产品属于含乳饮料,为该厂在许可范围内生产的产品,另有4个品种的产品不在生产许可范围内。此外,该企业还存在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标注过期失效生产许可证号的违法行为。
林卫称,经5月10日的初步排查,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与柳州市29家幼儿园有业务往来。此后相关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内706家幼儿园开展全面排查,截至5月16日,涉及与柳州市红日奶牛场有业务往来的幼儿园有46家,购进的均为已获许可范围内的产品。
经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柳州市红日奶牛场违法生产食品案件中,已查明进入幼儿园的3个品种的库存产品抽样送检结果显示,在总砷、铅、铜、苯甲酸、蛋白质等13个检验项目中,有12项符合规定指标,蛋白质一项不达标。上述3种产品均未检出有毒有害物质和非法添加物。
对于公众关心的“超范围生产的产品去向”问题,相关负责人称,据嫌疑人交代超范围产品“在街边流动摊点零售”;对于《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明确规定,含乳饮料(包括乳酸菌饮料)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中共包含22个检测项目,而公布的检测指标却只有13项指标的问题,相关负责人称这是为了快速确定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以有利于快速办案,“目前已不具备重新检测微生物的条件,不会再重新检测”。
相关负责人称,鉴于该企业存在未经许可生产乳制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标注过期失效的生产许可证号等违法行为,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拟对其处以没收违法产品、设备,罚款31.49万元,并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