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斗门区井岸港前街两家商行,因销售假冒“不凡帝范梅勒糖果公司”品牌的阿尔卑斯棒棒糖,被斗门工商分局各行政处罚1.6万元。记者从工商机关获悉,涉案商品假冒痕迹明显,但仍有消费者分辨不出。
据了解,“阿尔卑斯棒棒糖”是意大利不凡帝范梅勒糖果有限公司产品,2016年2月,根据该企业中国公司打假人员的举报,斗门工商执法人员对位于斗门区井岸港前街35、37号的井岸黎明城商行,港前街51号的井岸镇顺海食品批发部,两家店铺进行检查。在两家商行内均发现有批标阿尔卑斯字样及图样的棒棒糖。企业打假人员经过辨认,发现相关商品和正品明显不同,包装上存在诸多“破绽”,初步认定为侵权商品。工商部门随后对商家立案调查,查扣同批次棒棒糖。
经调查发现,两家商行经营者是在2015年12月通过小面包车送货上门或从市区的供货店,各购进了8—10件上述品牌棒棒糖,每件24包,每包20支,进货价在147—150元/件不等。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26日,这两家商行各销售上述棒棒糖获利378元和99元。
企业方面通过检测最终认定以上棒棒糖商品确为假货。据此,近日工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两家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没收、销毁全部侵权商品,各给予人民币16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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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别?
假冒“阿尔卑斯棒棒糖”防伪标识印刷效果模糊,看不清线条和文字;
根据我国有关食品安全规定,食品类商品须印刷营养成分表,但涉案商品没有印刷。
记者苏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