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铁军 通讯员 黄海春)针对市民关注的“红日奶牛场违法生产食品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侦查监督部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迅速介入该事件的调查,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事件处置相关工作,确保食品安全。5月16日上午,柳州市柳南区检察院指派该院侦查监督科2名检察干警,依法介入和引导食药监部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立即取样送检、封存幼儿园帐目、固定证据等检察建议。
据悉,5月10日,柳州市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执法检查发现,该辖区“柳州市红日奶牛场”生产的10个品种产品存在涉嫌无证生产乳制品、产品标注过期失效的生产许可证号、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问题。因涉及到幼儿食品安全问题,该事件经当地主要媒体进行报道后,引起了柳州市民的普遍关注。13日至14日,部分幼儿家长在微信朋友圈、腾讯QQ等交流平台进行转发,事件持续发酵。现初步查明,该奶牛场与柳州市多家幼儿园有业务往来;涉事幼儿园购进的是甜牛奶饮料、草莓酸奶、红枣原汁酸奶三种饮品,均为获得生产许可的品种,目前暂未发现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品种进入幼儿园。对此,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各城区均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5月17日晚,经抽样送市质量监督局检测,涉案3种产品的13个检验项目中有12项符合规定指标,蛋白质项低于标准值,均未检出有毒有害物质和非法添加物。 目前,有关部门正对该案件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