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4月27日电(谢曦)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转请福建省公布2015年国家本级
食品安全
监督
抽检
信息,厦门沃丰
食品
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沃丰
虾仁
干”被查出不合格。
国家规定水产品中不能检出
亚硫酸盐
。经抽检,“沃丰虾仁干”被检出不合格项目亚硫酸盐,生产日期分别是2014年9月30日和2015年3月11日。被
抽样
单位为福州市福清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据悉,亚硫酸盐作为食品漂白剂、防腐剂,能防止鲜虾生成黑斑,但摄入4~6g可造成胃肠障碍,导致剧烈腹泻、慢性中毒,引起头疼,肾脏障碍,红血球和血红蛋白减少等症状。
记者获悉,受国家总局关于做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委托,福建省食药监局已及时组织相关市、县局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督促问题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
福建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在市场上若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