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济南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进境邮件进行查验时,从一个来自意大利的邮包中截获4只大龙虾。其总重2400克,平均每只重600克,平均体长40cm。这是济南邮政口岸首次截获大龙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均属于禁止邮寄进境物。这种来源不明、渠道未知的龙虾本身可能是外来物种,同时其随身可能携带病原微生物。此次截获的4只大龙虾,邮寄人未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济南局依法对其实施销毁处理。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及其制品、新鲜水果蔬菜等产品均属于禁止携带、邮寄物品的范围。如需携带、邮寄入境,应当事先向质检总局申请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取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方可入境。(郭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