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新闻网(黄冈日报)消息(通讯员鲁青松徐鸿钧)3月底,蕲春县彭思镇工商所根据举报,查获假冒“彭思桥”品牌大米150袋,收缴自制“彭思桥”大米包装袋3000条,涉案价值1.8万元。
彭思工商所接到湖北彭思桥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举报,称该辖区有商家销售假冒“彭思桥”大米,希望工商部门严查。接到举报后,该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根据彭思桥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执法人员在辖区一家米厂仓库发现假冒“彭思桥”大米,在其生产车间工人正在用机器灌装,且现场还有自制“彭思桥”大米包装袋3000条。
经调查得知,该米厂负责人为获取更高利润,在未取得湖北彭思桥食品有限公司商标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委托他人印制标有“彭思桥”字样大米包装袋6000条,然后将自己生产的大米灌装袋内冒充“彭思桥”大米对外销售,截至被查前已销售3000袋。执法人员迅速叫停该厂违法行为,依法查扣了未销售的假冒大米150袋、假冒“彭思桥”包装袋3000条,同时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