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都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后,如果企业拒绝赔偿,或受害者对赔偿不满意,受害者可以起诉问题食品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一些律师事务所看到商机后,成立了专业的代理机构,帮助食品安全问题受害者索赔,有一些律师事务所甚至承诺“不赢不收钱”。
2000年,日本发生了二战以后最大规模的食物中毒事件,1.4万人因食用雪印牛奶而发病。危机发生后,受害者依据《制造物责任法》,对生产问题牛奶的企业提出索赔,并赢得诉讼。
食品危机
问题奶厂破产倒闭
从2000年6月26日到7月10日的近半个月内,关西地区共有1.4万人由于饮用日本雪印乳制食品公司生产的低脂牛奶而中毒发病,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吐下泻现象。一名84岁的老太太,在喝了雪印牛奶中毒后引发其他疾病而去世。
雪印问题牛奶在日本引发了持续性的恐慌,雪印乳业的负责人不得不辞职谢罪,当年雪印乳制食品公司首次出现亏损,亏损总额高达475亿日元。此后,由于民间对雪印的抵制,第二年,雪印牛奶业务的经营并无改善,相关子公司不得不关门谢罪。其后雪印公司不再经营牛奶业务。雪印牛奶辛苦70余年积累的信誉就此烟消云散。
虽然雪印倒下了,但受害者对雪印乳制食品公司的追讨并没有结束,围绕雪印事件的赔偿问题,受害者展开了一系列维权行动。
企业赔偿
责任企业借钱赔偿
经过查证,雪印问题牛奶的起因是生产牛奶的脱脂奶粉受到黄色葡萄球菌感染。而奶粉之所以受到感染,是因为雪印公司大树工厂突然停电三个小时,造成加热生产线上的牛奶繁殖了大量毒菌。
事发后,尽管公司在产品召回和危机公关的处理上并不迅速,但公司还是答应,为所有受害者提供医疗补偿费用。8月份,由于受到经销商的抵制和停业的影响,雪印乳制食品公司的资金难以为继,不得不向银行告贷以解燃眉之急。据悉,雪印公司凭借信用一共向银行紧急借款约2.8亿美元,用于应对危机的处理。
雪印公司一位高管表示,贷款将主要用于对因饮用牛奶而住院的受害者进行赔偿,并补偿部分经销商的损失。据悉,雪印公司不仅为每位受害者承担医疗费用,并给予一定数量的赔偿。在政府的监督下,到7月底,雪印乳业公司依法向受害者支付29亿日元的赔偿费。
受害者索赔
专门法律确定产品责任
2001年,八名因食用雪印牛奶而中毒的受害者联名向大阪地方法院起诉雪印乳制食品公司。他们指出,依据日本的《制造物责任法》,雪印乳制食品公司“对卫生管理和危机管理敷衍了事,掩盖事故原因,致使很多人在身体和精神上受到了不该受的苦痛,”要求雪印乳业向受害者赔偿6600万日元。
这是雪印牛奶事件后发生的首次民事诉讼,也是日本二战后第一次依据《制造物责任法》提出的食物中毒诉讼案。对于这起案子,地方法院异常重视。尽管2001年雪印牛奶工厂已经倒闭,但雪印乳制食品公司还在,按规定,雪印乳制食品公司将负责对受害者进行一切赔偿。
《制造物责任法》于1994年获得通过,是一部专门保护消费者的法律。该法虽然只有短短的6条,却清晰交代了“制造物”的定义、责任范围、赔偿原则和责任期限等。如该法第一条便规定,“为保护被害者,保障国民生活的安定及国民经济的健全发展,本法规定因产品缺陷而对人的生命、身体及财产造成损害时,制造商等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教训
问题企业为散漫作为买单
雪印牛奶赔偿案件的审判历时两年,在大阪地方法院的调停下,原告和被告进行了庭外和解。一位原告律师表示,根据和解协定,雪印乳制食品公司一共向八位原告提供110万日元的赔偿金额,八位原告将根据自己所遭受的病情分享这笔赔偿金。
原告律师团的负责人田中淳指出,雪印公司如果能迅速公布事实,造成的损害将不会如此之大;事件发生后,雪印公司对民众为何中毒也没有给出完善的解释,这是雪印公司为自己的散漫所付出的代价。(颜颖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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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民众维权意识强;食品安全索赔案赢面大受律师欢迎
2006年,美国爆发“毒菠菜”事件。173人因食用问题菠菜染病,92人因此入院治疗,3人死亡。事后,大批受害者通过法律诉讼获得了数量可观的赔偿金。
起因 问题菠菜导致腹泻
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宣布,25个州报告因使用新鲜菠菜感染大肠杆菌的病例,共有173人染病,其中92人入院治疗,3人死亡。受害者中有27人出现溶血性尿毒综合征。
大肠杆菌是存在于人体内的一种常见细菌,通常无害。本次致病的大肠杆菌为O157型,属于一种毒性较强的大肠杆菌。美国每年有7.3万人感染这种病菌。
“毒菠菜”事件后,来自犹他州的希拉·利夫提带着儿子布雷登毅然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开始了索赔之路。希拉表示,她在商场买了一些带有包装的菠菜,7岁的儿子布雷登吃了用这些菠菜做的蔬菜沙拉后很快就开始腹泻,家人不得不把布雷登送到医院接受治疗。
诉讼 赢官司获4万美元赔偿
2006年9月,希拉在一怒之下将菠菜的供货商———自然选择食品公司告上了法庭。希拉将家里剩余菠菜的样本送到了犹他州的卫生部门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交法院。检验证实,菠菜里面含有致病的大肠杆菌。希拉表示,希望自然选择食品公司赔偿布雷登的医疗费、自己及家人的误工费等。
希拉提起的诉讼并不是“毒菠菜”事件中唯一的一起诉讼。事实上,“毒菠菜”事件发生后随之而起的是大规模的索赔潮。希拉所聘请的律师比尔·马勒就同时承担了另外三起类似官司,马勒介绍说,在所有的诉讼中,原告大都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赔偿医疗支出、精神损失、旅行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2007年8月,希拉等来了判决结果。根据裁定,自然选择食品公司向她支付了总计4.27万美元的赔偿金。这其中,约有3133美元是布雷登的医疗费,1.1万美元是律师费和误工费,余下的钱则将被放到一个信托账户中,等到布雷登18岁之后可以取用。
律所 赢得官司才收钱
美国公民的维权意识比较强烈,许多州都有私人的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为人身受到伤害的索赔业务。这些律师事务所的承诺是,“不打赢,不收费”。食品中毒方面的官司往往是律师事务所的最爱,因为这种官司“赢面很大”。
各家事务所都有不同的分工,其中一些律师事务所则显得更为专业,如美国一家名叫“匹兹克在线”的律师事务所就在目录中显示,诉讼当事人仅为受到以下几种病菌感染的受害者:肉毒中毒、大肠杆菌、A型肝炎和沙门氏菌。
此外,律师事务所网站还详细告诉读者如果发现自己食物中毒后索赔的程序。首先,受害者应该联系当地的环境和卫生部门,要求对受害问题进行全面检查,保留诊疗记录。如果可能的话,要求卫生部门通过调查确认食物中毒的来源———这将避免更多的人受到同样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