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包括蒸馏酒、发酵酒、其他酒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葡萄酒》(GB15037)、《黄酒》(GB/T136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品质指标等25个指标。其中,1批次样品被检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为标称上海统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统牛米酒(蒸馏酒)(≥25%vol 2升/桶 2015-12-4)。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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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备注 |
1 | 上海统力食品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凤溪社区)北青公路3789号 | 上海统力食品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凤溪社区)北青公路3789号 | 米酒(蒸馏酒) | ≥25%vol 2升/桶 | 统牛 | 2015-12-4 | 酒精度║23.2%vol║≥25%vo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