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嘉积3月29日电(记者宗兆宣 通讯员符发)为了傍上知名商品“椰树”牌天然椰子汁,琼海一食品企业在生产的椰汁饮料外包装上和“椰树”牌椰汁高度相似,让消费者很容易混淆。琼海工商部门经调查取证后,对该企业处以罚没46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海南省工商经济检查执法局2015年向琼海市工商局移送了一起案件,内容为椰树集团有限公司投诉琼海今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今喜”牌椰汁的包装装潢,涉嫌假冒其公司生产的“椰树”牌天然椰子汁特有的包装装潢。
工商部门查证,今喜牌新专利椰汁的外包装上“椰汁”与椰树牌椰汁的外包装上“椰树”字样的字体、大小和颜色基本一样,足以造成消费者将“今喜新专利椰汁”和“椰树牌椰汁”相混淆,构成侵权。而“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的“椰树”牌椰汁的包装装潢在此日期前已经使用,并于2006年5月24日获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证书号:第531535号)。“椰树”商标也在1999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为知名商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琼海市工商局责令今喜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448835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罚款人民币23.448835万元,两项合计46.89767万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