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王新兵)社旗县下洼镇妇女李某从事
烧饼
生意,但在制作烧饼过程中超
限量
添加使用泡打粉。3月18日,社旗县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
标准
的
食品
罪判处李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7月初,李某开始在社旗县下洼镇一十字路口处摆烧饼摊,加工烧饼向群众销售。8月5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李某摊点的烧饼采样抽查。经检测,李某摊点所卖的烧饼中铝的残留量为150mg/kg,已经超出了国家标准。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生产、销售烧饼过程中,超限量添加泡打粉,足以造成食源性疾病,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鉴于李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且对李某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