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初,甘某从北京回龙观永辉、美廉美超市散量购进元宝牌食用油,从河北大量购买非正规的带有“金龙鱼”牌标识的纸箱、瓶盖、瓶贴、封条等成品,在其暂住地完成勾兑以及贴标更换。随后,甘某将假冒“金龙鱼”注册商标的食用油销往城北市场、个人超市。2015年12月,甘某在给经销商刘某送货过程中,因群众举报而被查获。
北京
晨报讯(记者 何欣)犯罪嫌疑人甘某大量制造并销售
假冒
的“
金龙鱼
”
调和油
、
大豆
油,非法经营数额高达5万元以上。日前,犯罪嫌疑人甘某因涉嫌假冒注册
商标
罪被北京市昌平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