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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本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秦食市监[2016]50号)

2016-03-19 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29 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 秦食市监[2016]50号【发布日期】 2016-02-23【生效日期】【效力】【备
【发布单位】 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秦食市监[2016]50号
【发布日期】 2016-02-2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qhdfda.gov.cn/ecdomain/framework/qhdfdaweb/cknjdlpaefnpbbodkghlpomaiecoilbh/cknlkmpjefnpbbodkghlpomaiecoilbh.do?isfloat=1&disp_template=hlidbgcoebapbbodkgcblhbkmdkclcmg&fileid=20160314170618156&moduleIDPage=cknlkmpjefnpbbodkghlpomaiecoilbh&siteIDPage=qhdfdaweb&infoChecked=0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北戴河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实际,市局制订了《2016年度市本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事权划分做好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科学制定本辖区食品生产环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二、各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地方政府对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分工,根据辖区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状况,确定监督管理重点和监督检查频次。各县(区)食品生产监管部门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项目的监督检查。
  三、各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市级监督检查工作,严格各项工作程序和记录,对市局交办的事项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 市局将对各县区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列为对县区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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