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奕桔 聂固报道 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所以三月十五日,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节日。下野地工商所经常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同时还有根据笔者收集到的举报线索,深入现场,揭开一幕幕骗局,记录一件件往事。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给违法者提醒,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可见,3.15是一个标志,它包含着正义和公理。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令人触目惊心,如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导致29万三岁以下儿童患上疾病,手机电池突然爆炸导致伤人事件等等,虽然很多受害者在经过维权后得到了赔偿,可是身心同时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今年是第3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3月15日,下野地工商所在辖区内开展了“3·15“法制宣传活动,现场为消费者解疑答惑,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活动中,下野地工商所通过摆放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的基本知识,并结合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向群众介绍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方法和预防上当受骗的手段技巧,避免群众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生命财产损失。与此同时,工商所结工商行政职能,大力开展居民维权工作宣传,提升居民维权的知晓度。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工商所展台共发放宣传单900余份,解答群众疑难咨询80余次,教育宣传过往群众500余人,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