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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岛法院首次视频直播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

2016-03-16 青岛财经日报 152 0
核心提示:本报讯(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林红 通讯员 丁德振) 昨日上午11时,黄岛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彭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
本报讯(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林红 通讯员 丁德振) 昨日上午11时,黄岛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彭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庭审进行了视频直播。该案系该院首次通过新浪微博视频方式对案件进行直播。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2011年4月至2013年6月期间,被告人彭某在明知工业卤片是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严禁用于饲料和食品添加的情况下,先后从张某(已判刑)处购买4袋(每袋重50千克)共计200千克工业卤片,用于制作、加工豆腐。2013年6月26日,彭某被青岛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查获,并扣押海蕾牌卤片半袋(标注“严禁用于饲料和食品加工”)。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彭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分别就公诉人指控的被告人彭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进行了法庭辩论,被告人彭某作了最后陈述。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公开开庭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将在休庭后依法评议,择日进行宣判。
据黄岛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是该院首次使用新浪微博视频方式对案件庭审过程进行直播,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用这样一种公开形式,一方面增强法律威慑力,强化生产者的法制观念,彻底打消某些食品生产者逃避制裁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让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性,能主动抵制有毒、有害食品,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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