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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集中销毁不合格进口食品 总价值6198.48欧元

2016-03-15 温州日报 230 0
核心提示:昨天,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查获的不合格进口食品集中销毁。统计显示,去年我市共检验进口食品1487批,退运和销毁不合格品12批
昨天,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查获的不合格进口食品集中销毁。统计显示,去年我市共检验进口食品1487批,退运和销毁不合格品12批次,共计58.3吨,涉案金额10.8万美元。
记者在现场看到,昨天集中销毁的不合格进口食品有果汁、配制酒、麦片、啤酒等,包括过保质期、违规使用营养强化剂生物素、违规使用化学物质花青素等,总计5.33吨,价值6198.48欧元。
据介绍,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进口食品已成为百姓餐桌上的常客。去年,我市查获的不合格进口食品主要集中在啤酒、配制酒、葡萄酒、麦片、饮用水、果汁饮料等。
以进口葡萄酒为例,温州检验检疫局食品处副处长李海燕介绍,去年,该局先后两次在西班牙产葡萄酒中检出桃红和白葡萄酒干浸出物不合格。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对其退运,数量合计5962.5升,报检货值8416.8欧元。
据悉,干浸出物指葡萄酒中除糖类以外非挥发性物质的总和,包括游离酸及其盐类、单宁、色素、果胶、矿物质等物质。干浸出物是评价葡萄酒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该指标过低往往表明酿造葡萄酒的原汁含量不足或原汁质量不佳,这也是近年我国最常见的进口葡萄酒退运销毁原因。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经一般贸易的正常途径进口的食品都应加贴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中文标签。同时,进口消费品经口岸检验检疫后,检验检疫机构会出具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在购物时可向经销商索要证明,以核对所购买商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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