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高效行政,降低准入门槛。做到凡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所有前置审批,一律不作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前置条件;凡是国家未明令禁止的领域和行业,都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凡是上级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一律简化手续。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
二是坚持便捷行政,简化办事程序。企业登记注册一律实行“一审一核”制,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日办结;重大项目特事特办,专人负责,实行预约服务,需要申报审批的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服务。
三是坚持廉洁行政,推行政务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公开制度,凡是服务市场主体和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事项,都要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及收费项目和标准。树立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执法理念,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树立廉洁勤政的良好工商形象。
四是坚持优质行政,灵活把握政策。实行首办首问责任制、预约承诺制、公示告知制、督办反馈制、违诺过错追究制。坚持把执行政策的原则性与实际操作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凡是政策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就大胆探索试行。凡是有一定弹性幅度的政策规定,就从有利于促进发展出发,千方百计用足、用活、用好,做到畅通急事、疏通难事、融通特事。
五是坚持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群众监督、百姓评判、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办理“案、照”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约束,对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行政无作为、行政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努力实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坚决杜绝违反法定程序或违反纪律规定的执法行为。(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