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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南沙食品公司椰子角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被责令下架召回

2016-03-10 南海网 288 0
核心提示:南海网海口3月1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姜飞 实习生 孟莉莉)南海网记者10日从权威信息渠道获悉,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组
南海网海口3月1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姜飞 实习生 孟莉莉)南海网记者10日从权威信息渠道获悉,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组织的抽检中,海南南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角因二氧化硫残留超标、海南鑫湘沅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湖南风味腊肉因亚硝酸盐含量超标,且样品中检出禁止添加物上了黑榜。
据了解,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焙烤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食糖等9类食品68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55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其中,肉及肉制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占4.2%;水果及其制品8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占5%;海南两家企业黑榜有名:海南南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角因二氧化硫残留超标、海南鑫湘沅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湖南风味腊肉因其中亚硝酸盐含量超标,且样品中检出禁止添加物日落黄上了黑榜。
据了解,此次抽检中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样品4个批次,其中,海南鑫湘沅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湖南风味腊肉中亚硝酸盐检出值为48mg/kg,标准为不超过30 mg/kg,超标0.6倍,在该样品中同时检出不得在该产品中使用的日落黄,检出值为0.002g/kg;
水果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4个批次,其中,海南南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角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30g/kg,标准为不超过0.35g/kg,超标2.7倍。
南海网记者对海口市场走访调查发现,不少超市、商行都销售过由海南南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角。
据了解,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严格查处,特别是对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将从严惩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贴士: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主要包括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作为护色剂和防腐剂,可使肉制品呈现鲜艳的红色,也能够抑制肉毒梭菌的生长和繁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在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0.15g/kg,残留量(以亚硝酸钠计)不超过30mg/kg。亚硝酸盐进入血液后可将血液中的亚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且在酸性条件下(如胃液中)易与胺类物质发生反应,生成亚硝基化合物。摄入过量亚硝酸盐(一般为误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临床上表现为口唇、指甲发钳、皮肤出现紫斑等缺氧症状,同时伴有头晕、恶心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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