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解析】根据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口食品必须贴上中文标识,标识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原产国或地区名称以及在中国内地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规定,对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对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也是同样的处罚措施。
【处理结果】在接到邱女士投诉后,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经过调查,店家最终承认,出售给邱女士的喜糖实际上是从国内购买,并自行拼装在定制的包装盒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店家被处以13万元罚款,并赔偿邱女士5万元。
(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卢小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