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莱芜3月4日讯(记者 亓秀宝)近日,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5年食品安全抽检分析报告》。2015 年,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组织食品及相关产品抽检共计1300 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25 批次,不合格样品75 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4.2%。
从抽检层级看,国抽采样132 批次,4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7.0%;省抽采样316 批次,19 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4.0%;市抽采样852 批次,52 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3.9%。从环节看,生产环节抽样309 批次,12 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6.1%;流通环节抽样580 批次,31 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4.7%;餐饮服务环节抽样411批次,32 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2.2%。
针对2016年抽检工作,报告从十个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做好分级分类抽检,实现有限资金科学利用;抽检要全面覆盖、常专结合,实现获证生产企业全覆盖,产品需要覆盖31 个食品大类、129个食品品种和200 个食品细类;坚持问题导向来抽样,检测项目要把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物、农兽药污染、重金属、生物毒素污染、微生物污染物等作为重点;制定“时间清晰”的工作计划,一般每季度第一个月完成抽样,第二个月完成检验,第三个月完成后处理;规范抽样和送样行为,实施“直通车”抽样模式,样品储运要符合产品保存条件,样品交接手续要齐全;加强检验质量管控,加大对第三方承检机构的管理力度,对不能满足承检任务的机构采取暂停、取消资格和末位淘汰等措施;核查处置要到位,严格按照省局有关后处理工作规范执行到位,确保处置完成率100%;定期全面公布抽检信息。监管部门要在各自网站开通专栏,定期发布抽检信息;做好抽检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实现全省大数据;注重抽检结果分析和运用,为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