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拍到过期口香糖下架过程,超市同意协商解决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赵威)“我在超市买到了过期口香糖,销售人员下架了过期口香糖,我用手机录下了视频,但超市至今没给出赔偿方案。”
近日,市民张先生在铁西区友谊购物中心购买到过期口香糖,引发维权烦恼。
据张先生介绍,2月25日,他和朋友在铁西区友谊购物中心先后购买32块益达口香糖,共计花费96元,分别开具了6张购物小票。
交款后,张先生未离开超市,查看商品生产日期时发现口香糖已经过期。
张先生称,其和朋友购买的口香糖外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有两个批次,分别为:“2015年5月23日”和“2015年5月19日”,口香糖保质期为9个月。
“按照口香糖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计算,我买的32块口香糖全都过期了。”张先生说,发现问题后,他将情况反映给超市客服人员,客服部门工作人员通知卖场工作人员对相关批次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为了保存维权证据,张先生称,他用手机对卖场工作人员下架口香糖的过程进行了录像取证。
事后,张先生要求超市方面按照
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赔偿,单张购物发票最低赔偿1000元,但超市方面并未给出具体的处理方案。
目前,张先生已向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对此展开调查。
昨日,记者和张先生来到友谊购物中心,针对张先生的投诉,友谊购物中心超市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经过超市方面的调查,张先生所购两个批次的口香糖,其中外包装标称“2015年5月23日”批次的口香糖在超市在售商品中有记录,但“2015年5月19日”批次的口香糖在卖场内没有销售和库存记录。
对于上述负责人的解释,张先生提出质疑称,其将买到过期口香糖的情况反映给超市客服人员后,超市卖场销售人员随后对货架上的其他过期口香糖进行下架处理,为了保存维权证据,张先生用手机对下架过程进行了录像。
张先生要求超市方面调取当天卖场监控录像,还原整个事件的经过。
对于张先生的要求,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超市卖场内的监控有盲点,而口香糖销售区处于盲点范围内,因此无法调取监控视频。
对于张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上述负责人表示,超市方面将与消费者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