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非法牟利,不法商贩用含有较多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工业盐,冒充食用盐销售,而一些熟食加工商贩竟用工业用盐代替食盐卤制猪头肉、加工面食等。近日,山东公布了2015年十大涉盐违法犯罪案件,其中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例2起,涉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案例3起,涉及侵犯注册商标权的案例1起,涉及非法经营的案例4起。
齐鲁晚报记者 刘相华
大量工业用盐改头换面,冒充食盐流入市场
据介绍,为了非法牟利,不法商贩用工业用盐冒充食用盐销售,消费者长期食用对肝脏、肾脏损伤很大,甚至会造成亚硝酸钠中毒。山东省盐业部门负责人说,用工业用盐冒充食盐销售是一种危害食品安全造成公共安全威胁的犯罪行为,大批量的假盐一旦流入市场,将会成为影响食盐销售和省内消费者健康的“毒瘤。
在这十大案件中,烟台市的李某某明知相关业主制作和加工食品的情况下,将工业用盐以低价卖出。其中,曹某某、侯某某使用上述工业盐加工鲜面条、馄饨皮、水饺皮并在市场上销售,孙某某、武某强、武某军、许某某使用上述工业盐加工猪头肉等熟食并批发销售,进入市场流通环节。李某某先后共卖给以上食品加工业户工业用盐7700公斤,案发后相关部门从上述食品加工户处查扣1055公斤工业用盐,另外6645公斤已经使用。
在另一起涉盐违法案件中,菏泽郓城县的田某某在其经营的”天成快餐店“加工食品过程中,使用工业盐加工食品销售给顾客食用,案发时店内尚存有待用的工业盐4500公斤。
而泰安市鹏飞工业盐销售中心法定代表人邱某,在2015年4月伙同他人在泰安市泰山区琵琶湾村鹏飞工业盐销售中心租赁的仓库内,用在工业盐中加入碘酸钾溶液,再分装成假冒小包装餐饮直供盐的方法,共计加工了8吨,销售3吨。
临沂李某某、张某某在沂水县马站镇东旺村、西旺村、崖下村、祉村,诸葛镇马家河北村等地以工业盐充当食用盐销售给村民。被查获时尚有未销售的细盐1750公斤、非碘粗盐2250公斤。
枣庄徐某某伙同徐某在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购进原盐、精制工业盐、日晒盐共计23.6吨,充当食盐在枣庄市峄城区进行销售,其间先后被枣庄市盐务局查获3次,共计查扣14 .05吨。
青岛谭某某从王某某处购进工业盐28吨以食用盐用途销售。谭某水、谭某山为谭某某购进的盐产品进行储藏、运输及销售。
涉盐违法案件居高不下,工业用盐监管难度加大
”山东省是全国产盐第一大省,由于当前化工行业开工不足,用盐需求下降,供求关系失衡,工业盐已经严重产大于销。监管再不加强,会给食盐市场形成更强烈的冲击。“山东盐业部门负责人直言,向餐饮食品加工业户销售和使用工业用盐的行为会触犯刑法,尤其被
食品安全法所不容。
据悉,上述十大案件中涉及工业用盐食品加工和销售的都因触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其中,烟台销售7700公斤的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其他制作鲜面条和猪头肉熟食的曹某某、侯某某、孙某某则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菏泽的田某某使用工业盐加工食品销售给顾客食用,也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
省盐业部门相关负责人称,从公布的10个案件来看,涉盐违法犯罪有日趋多样化的特点,而且售假对象有由普通消费者向食品加工、餐饮服务业户扩散的苗头。此外,从去年的各项执法数据看,无论是查处的盐业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还是涉案盐产品的数量,较往年都有较大幅度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