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5日),《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提交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为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新修订条例新增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取得相关网络销售许可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冷荤凉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修订草案修改稿加强了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增加了对经营散装食品的经营规范,规定:“食品经营者经营散装食品,应当设立专区或者专柜;经营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取防尘遮盖、设置隔离设施、提供专用取用工具等保证散装食品安全的措施”。
修订草案修改稿还严格食品生产者的责任,规定食品生产者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当报告和申请变更,具体表述为“食品生产者应当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生产的食品种类、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及生产加工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提出相应变更申请。”
为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修订草案修改稿还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提供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的,应当向市场开办者申请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广州日报记者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