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在其官网通报了8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7批次餐饮食品被检出铝。
通报显示,近期广东省食药监局抽检全省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等12类食品255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食品8批次。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这8批次不合格食品中,有7批次食品被发现含有不得检出的铝。
乐昌市粥粥茶餐厅2015年11月18日销售的粥城流沙包和五谷粗粮包,雷州市樟树湾大酒店有限公司2015年9月16日销售的核桃包和麦雄包和湛江市霞山区安西老餐厅2015年11月13日销售的玉米窝窝头、地丸粉条包子、西北土包子,均被检出铝。
此外,还有1批次郁南县港城瑞士乐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2日生产的规格为60克/盒的脆の棒鸡蛋卷,酸价超标。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铝不得检出。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食品安全专家、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刘少伟介绍,“铝元素摄入过量,会对人体造成系列伤害。”铝具有聚集性,一经吸收后会进入体内大部分器官,主要大量积聚于骨骼,对大脑和肾脏也有损害,此外,铝超标对儿童的影响更大,不仅影响儿童骨骼的生长,还会引起婴幼儿的神经发育受损导致智力发育障碍。
来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提示显示,尽管没有致癌性,但铝亦可影响雄性动物的生殖能力和抑制胎儿的生长发育;铝还可通过与钙、磷的相互作用造成骨骼系统的损伤和变形,出现软骨病、骨质疏松等。
2014年5月22日,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公告规定,从2014年7月1日开始,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而且,2015年7月以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强调对加工经营馒头、花卷、包子、油条、焙烤食品等的餐饮服务企业等作为重点单位进行强化监督,加大监督频次,增加抽检数量。
广东省食药监局表示,现已责成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