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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称中国“天价鱼”事件一再反转:需一个合理解释

2016-02-17 参考消息网 271 0
核心提示:参考消息网2月17日报道 境外媒体称,继中国哈尔滨传出一名消费者春节期间吃鳇鱼遇到上万元的天价鱼新闻后,2月16日又有浙江游客
参考消息网2月17日报道 境外媒体称,继中国哈尔滨传出一名消费者春节期间吃鳇鱼遇到上万元的“天价鱼”新闻后,2月16日又有浙江游客爆料,他们一行19名人同一时段在同一家店,被“宰”了近1万6000元(人民币·下同)。中国媒体2月16日也追踪报道,餐馆的餐饮许可已过期。
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2月17日引述《新京报》2月15日报道称,江苏常州一位陈姓男子本月9日晚在哈尔滨吃鱼消费万元,引起中国民众关注,并热议鳇鱼中段售价一斤398元及鱼头售价498元是否过于昂贵。
许多该报读者也提供反馈,称曾到售卖昂贵鳇鱼的“北岸野生渔村”用餐,消费额从几千元至上万元。
其中,一名浙江王姓女子称,前述陈姓男子与店家因“天价鱼”发生争执时,自己就在北岸野生渔村二楼用餐,一行19人点了30多斤鱼,共花费超过1.57万元。
王女士指出,他们是被导游带到“北岸野生渔村”。
她说:“餐厅墙上的菜单并无明确标价,称鱼时被口头告知价格”,看到账单后很“震惊”,她邻桌的六人旅行团消费也达数千元。
负责调查这起纠纷的哈尔滨松北区委宣传部2月15日晚曾通报初步调查结果指,当局未与陈姓男子取得联系,而从店家那里所取得的证据,证实店家采用了明码标价。
当局称,鳇鱼销售价格不在政府的控制范围内,属于经营者自主制定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的价格。法律工作者徐明轩指出,明码标价不代表没有欺诈行为,诚信经营应该包括公平计量、诚实告知消费风险等。
通报也称,陈先生与店家发生纠纷后,经民警现场调解,店家给予陈姓男子30%优惠,并最终收取7200元。
报道称,不过,这起事件一再反转,除了浙江王女士爆料指北岸野生渔村并没有明码标价,新京报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发现,涉事饭店“北岸野生渔村饭店”的工商登记名称实际为“北岸渔村饭店”,并无其标榜的“野生”二字,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已于2016年2月4日到期。
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引述《新京报》报道称,很明显“天价鱼”事件尚有许多疑问待解,公众也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此前,中国大陆已发现“天价海鲜”事件。台湾联合新闻网2月2日报道称,继2015年青岛大虾事件后,中国大陆多地又曝出天价海鲜,有网友在微博晒出一家餐厅帐单,其中两只梭子蟹价格高达416元(人民币·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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