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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制定应上传供应来源与流向的饲料或饲料添加物规模及品目

2016-02-14 厦门WTO工作站 252 0
核心提示:2016年2月4日,台湾地区行政院雷竞技ap官网入口 委员会发布农牧字第1040043856A号公告,订定应上传之饲料或饲料添加物规模及品目,并自即日生
2016年2月4日,台湾地区“行政院雷竞技ap官网入口 委员会”发布农牧字第1040043856A号公告,订定“应上传之饲料或饲料添加物规模及品目”,并自即日生效。
应上传之饲料或饲料添加物规模及品目
项次
品目
规模
1
海关进口税则第15章所列,且输入规定代号为“404”之饲料或饲料添加物。
不限
2
前项以外,饲料详细品目所定动物油脂及植物油脂。
不限

备注:制造、输入或贩卖各项所列规模及品目的饲料或饲料添加物者,均应上传供应来源与流向至“中央”主管机关建置的追溯及追踪系统数据库(网址:http://permit.coa.gov.tw/login.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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