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切片、辣味香肠、豆豉辣酱、原浆酒……这些都是办年货可能会要购买的产品,它们安全吗?1月28日,安徽省食药监局通报2016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该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5种食品不合格,决定对其采取下架、召回、停止销售等措施。
安徽省食药监局本次共抽检7类食品50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蛋及蛋制品4批次,乳制品295批次,食品添加剂20批次,全部合格。焙烤食品27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44批次,不合格2批次;肉及肉制品118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食品分别是,安庆市金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切片(韧性饼干)菌落总数超标;亳州市天源酒厂生产的生态原浆酒精度不合格;亳州市宗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青花原浆酒固形物超标;浙江凯旋门澳门豆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销售的杭州澳门豆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味香肠检出山梨酸;宿州市砀山县砀城经济开发区惠丰市场经销的河北天赐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赐豆豉辣酱标签配料表中未标注糖精钠。
据安徽省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仲炎处长介绍,标签是产品质量信息的说明,是消费者了解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的重要途径,尽管不涉及产品实物质量,但在食品安全方面有重要的警示作用。这款豆豉辣酱没有在标签配料表中标注含有食品添加剂——糖精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所以被认定为不合格。
目前,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安庆、六安、亳州、宿州等市食药监部门,已要求上述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安徽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年货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同时,要保存购物凭证。如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拨打12331进行投诉或举报。(石跃新 罗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