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民李先生通过民心网反映鞍山市铁东区某超市出售过期食品的问题。
铁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此诉求件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投诉人了解情况,并于当日前往涉事超市进行现场调查。该超市负责人表示情况属实,因铺货工作量大,存在将过期食品上架问题,超市方面将立即改正,同时表示愿意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进行十倍赔偿。
经民心网电话回访,李先生表示已收到超市的赔偿款共计150元,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小编提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如在超市购买到过期商品,可要求超市进行十倍赔偿。不过,在购买商品之前,最好还是要看清楚保质期。购买商品之后,要保留好购物小票,以此作为维权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