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销毁的红酒系某公司从法国进口的干红葡萄酒,共计600瓶,货值1059美元。经滨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该批进口葡萄酒的干浸出物含量为15.9g/L,而我国国家标准规定葡萄酒干浸出物不得低于17g/L。干浸出物不仅影响葡萄酒的口感,也是体现葡萄酒品质的关键指标。
为保障国内消费者利益,济南海关驻滨州办事处积极配合滨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责令企业对该批红酒做退运或销毁处理。该企业负责人介绍说,这批红酒不达标的原因主要是外方没有履行合同,目前公司已向外方提出索赔要求。为彰显坚决做正品、做优品的决心,该企业决定联系具有环保资质的厂家,对该批红酒做无害化销毁。海关和国检双方派员对销毁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近年来,葡萄酒文化的推广和市场影响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种类的红酒进入中国市场。种类多、认知程度不足是进口葡萄酒市场存在的普遍现象。为加强监管,海关、国检双方加强关检合作,完善联动机制,坚决将不合格商品拒于国门之外,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据悉,2015年底,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还联合印发了《关检合作“三个一”操作规程(试行)》,对双方在申报、查验、放行等执法领域的合作方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更大限度的方便广大进出口企业,促进国家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