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总署公告〔2016〕2 号
【发布日期】 2016-01-1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发布文号】 总署公告〔2016〕2 号
【发布日期】 2016-01-1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6年1月12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乳酪(税则号列:04061000、04063000、040690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5355吨,超过2016年5319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
因此,自2016年1月15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乳酪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2008年第91号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