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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新国标实施 济宁城区商超多数“概念水”消失

2016-01-15 东方圣城网 476 0
核心提示:东方圣城网讯 (记者 李姣)天然水、能量水、蒸馏水、冰川水在超市饮用水货架上,各品牌的饮用水让人看得眼花缭乱。2016年1月1
东方圣城网讯 (记者 李姣)“天然水、能量水、蒸馏水、冰川水……”在超市饮用水货架上,各品牌的饮用水让人看得眼花缭乱。2016年1月1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正式实施,除天然矿泉水外,市场上的包装饮用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其他“概念水”将逐渐消失。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城区各大超市饮用水柜台发现,“冰川水”、“能量水”等包装的饮用水已经消失,多数饮用水包装上都按照新国标标注为纯净水或天然矿泉水。但仍有些1月1日前生产的“蒸馏水”与“苏打水”还在架销售。“这个规定好,以前饮用水都被神化了,什么天然能量水,名字听起来就很玄乎,价格也比普通饮用水高,还容易误导消费者。”正在选购饮用水的陈女士告诉记者,饮用水名称得到限制后能够帮助消费者正确选购,不会被各种“高大上”的包装忽悠。
记者查阅相关规定了解到,新国标的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其中对包装饮用水的名称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包装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包装通则》(GB7718)的规定,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2016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当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要求,在此以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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