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崔佳明)12日,昆山官方对外发布,该市市今年首次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并设置了举报奖励,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规定,市民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最高可奖1万元。
奖励办法中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权利。举报范围包括“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和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等12项内容。
对于举报的奖励,奖励办法中说,举报内容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调查属实,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属于举报奖励范围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分为不同等级。对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违法事实并能提供关键证据,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的;对能提供部分证据,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的;对仅提供查办线索,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大致相符的等情况,再按照案件货值分别给予3000元至10000元奖励。对举报的违法案件货值较小或无涉案货值的,可视情节给予50元至200元的奖励。
奖励办法中称,举报人可以当面举报,也可以通过拨打12345热线、传真、网络、信函等方式举报,并且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居住地、举报内容等信息。
同时,昆山官方也表示,举报采取“首问负责”,由专人负责食品安全举报受理工作,经查证属实的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