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一博 朱欣悦)昨日,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称,北京中视智扬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智扬”)的广告费纠纷一案,经二审达成调解协议,由甘肃日新皇台和兰州商凯于2016年1月15日之前代替皇台酒业分别向中视智扬支付欠款约90.1万元和393万元。同时,该公告指出,以上两家公司不再向皇台酒业追索上述欠款。
据悉,甘肃日新皇台是皇台酒业全资子公司,兰州商凯则是皇台酒业经销商。中国品牌研究院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员朱丹蓬表示,皇台酒业陷业绩困局,通过子公司和经销商还款,目的是使公司的账面免于亏损。
据了解,去年6月,中视智扬一纸诉状将皇台酒业与上述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决支付广告费及其利息约525万元。同年10月,一审判决皇台酒业偿还广告宣传费及相关逾期利息,皇台酒业提出上诉。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指出该案对于利润影响以二审判决为准。